募集资金管理原则 - 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应遵循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原则[3]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8]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9]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14] - 公司已披露拟置换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完成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4] 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5]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6]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6]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资金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6]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用于再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19]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0]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同意[22]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22][23]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应投资主营业务,审慎进行可行性分析[24]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在董事会审议后两日内报告上交所并披露多项内容[24]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应在董事会审议后两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5][26]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年度审计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8]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30]
航天环宇(688523) -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