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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0023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美盈森美盈森(SZ:002303)2025-08-14 19:02

董事会秘书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不得担任情形包括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6]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职责[8]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聘任与解聘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1]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2]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3] 会议筹备 - 筹备董事会会议需送达通知等[13] - 筹备股东会提前通知股东[13] 股东会相关 - 尽快恢复召开股东会[15] - 协助保证股东会严肃性和秩序[15] 细则相关 - 细则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17] - 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17] 其他 - 公司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 - 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