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半年度报告有特定情形时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4]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报告审核审议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19]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公司应披露[20]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7] 信息报送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7]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告知委托人情况[28]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指定信息披露报告人[30] 信息报告方式 - 信息披露报告人原则上书面报告重大信息[31] 报告编制及管理 - 证券部牵头编制定期报告并确定预约披露时间[33]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有明确流程,董事等应关注进展并及时报告[34] - 公司临时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分两种形式,各有相应程序[34] 公告报送及保存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35] - 公司证券部负责保存所有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信息保密及违规处理 - 公司相关人员对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违规操作[38] - 公司不得通过多种形式向他人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38] - 公司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应立即披露[38]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可要求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40][41]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3]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