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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密尔克卫密尔克卫(SH:603713)2025-08-14 19: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须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到前暂停职权[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0] 内部审计部门 -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2] - 内部审计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工作报告[13] 信息披露与其他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公司应同时披露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1] - 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履职等信息,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整改情况[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