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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环宇(688523) - 航天环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航天环宇航天环宇(SH:688523)2025-08-14 19:1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监事会制度废止[1] - 《公司章程》修订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3] - 《公司章程》修订删除“监事”相关条款,“监事会”改为“审计委员会”[3]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06,880,000股[9]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9]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9]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注销和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高人员[1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公司[14]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按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特定表决通过[1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有表决规定[16][1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9]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9] - 控股股东持股超30%选举董事表决应采取累积投票制[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人组成,含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1人[23][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提议和召集规定[24]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临时会议规定[2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8][29]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务,均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3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