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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禾致源(688315) -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诺禾致源诺禾致源(SH:688315)2025-08-14 19:17

关联交易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方为关联人[6] - 上交所可认定公司与相关方交易为关联交易[18]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比0.1%以上交易,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超3000万且占比1%以上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4]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按出资额适用规定,全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8] - 放弃向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分情况适用规定[16] - 特定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17] - 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预计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3]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持股5%以下股东担保,有关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5]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其他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关联法人低于300万或占比0.1%以下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5] - 总经理有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相关审议[16]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7] - 拟进行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6]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参考原则和定价方法[20] - 无法按原则方法定价需说明定价原则及公允性[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