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财务资助决策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信息[3] - 单笔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资助时公司可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6] 资助申请流程 - 申请资助单位应提交报告及决策文件,由财务部调查、审计部审核[9] - 资助申请报告应含申请原因、主要财务指标、资助介绍等内容[9] 资助后续管理 - 被资助对象出现未及时还款等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12] - 公司审计部负责资助事项合规检查及被资助企业跟踪监督[1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资助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3] - 资助事项公告至少应含事项概述、接受资助对象情况等内容[14] - 已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情况、措施并说明董事会判断[15]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深交所规定的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6]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5] - 违反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17] - 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不一致依照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