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5][6] 股东会授权与提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9][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9][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决议通过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特殊事项表决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35]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6]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5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4][55] 其他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6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1]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