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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0025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顺灏股份顺灏股份(SZ:002565)2025-08-14 19:3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13]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10]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的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3]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其余75%自动锁定[15]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 董事和高管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 董事和高管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披露减持进展情况[17]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股份数量等内容[18]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0] 股份增持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的2%[21] - 拥有权益股份超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1] 增持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披露增持计划应含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内容[21]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起不超6个月[2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2] - 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时点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3]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25]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