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关注[13]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关注[14]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7] -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职等情况达三个月以上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20] 信息披露职责与要求 -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公司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披露,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4] - 已披露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的,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26] 责任与赔偿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致投资者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0]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30] 制度定义与生效 - 本制度所称“以上”“达到”均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3] - 本制度所称“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的当天(不超过当日24时)[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达瑞电子(3009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