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科(603153) -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限[3] - 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4]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 表决一人一票,明确发表意见[4] - 制作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4] 审议与表决要求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别职权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3] 其他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4] - 制度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