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一)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二〇二五年八月 (十二)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章 总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铖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股东会的提案、决议均应 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