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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002121)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
科陆电子科陆电子(SZ:002121)2025-08-14 20:4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部分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后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权,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1] - 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2] - 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内容[2] - 原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裁,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 - 公司股份制度由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变为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3] - 章程约束对象去掉监事[3] - 经营范围增加智能变电站监控设备、高压计量表等内容[3] 股份与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7]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在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将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则说明理由并公告[11][12] - 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12] 利润分配 - 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30] - 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0] -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回购股份并注销,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相关比例计算[3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4] 其他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44] - 公司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44] - 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3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9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项无需提交[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