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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00212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科陆电子科陆电子(SZ:002121)2025-08-14 20:4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业绩预告与异常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3]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前需经部门申请、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和媒体发布流程[20]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通报董事和高管[21]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和披露[21]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证券部等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22] - 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2]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4] - 董事应关注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高管及时报告重大信息[24]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28]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8] - 董事长等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8]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7]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7] 其他规定 - 公司应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各层级有保密责任人[32] - 公司应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35]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给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3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办理网上申报并检查披露情况[36]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36]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37] - 证券部负责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记录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3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8] - 各部门、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3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3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