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设置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需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内审经验[5] - 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5]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9] - 实施审计工作前三天发审计通知或现场通知[18] 审计部工作范围与职责 - 工作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9] - 职责包括财务、内控、合同等多项审计[9][10][12][13] - 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对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等监督检查[14] 内部控制相关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3]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2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审计计划与执行 -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拟定中长期和年度审计计划,经审定后报董事长批准执行[18]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评价相关内部控制[18] 特殊事项审计 - 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3][24][25][26]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6]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审计[27] 审计报告与披露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含七项内容[30]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0]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30] 奖惩与追责 - 审计部可对模范遵守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建议奖励[32] - 审计部可对五类违规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建议处分和追责[32] - 董事会可对四类违规行为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处分和追责[34]
科陆电子(00212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