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002121)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利益。如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 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 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