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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信维通信信维通信(SZ:300136)2025-08-14 20:47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会计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或 者基于政府有关机构的要求,对公司进行特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选 聘,不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 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公司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还需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安排的审计项目合 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实质连续担任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