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 -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宜通世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承担其 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证券事 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