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08月)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和《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