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宜通世纪(3003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08月)
宜通世纪宜通世纪(SZ:300310)2025-08-15 16:16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其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