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600211) - 西藏药业公司章程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藏政函[1998]53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西藏自 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 5400001000118。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 6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4500 万股,于 1999 年 7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TIBET RHODIOLA PHARMACEUTICAL HOLDING CO.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A 区广州路 3 号 邮政编码:85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231.919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