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南股份(30085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有两种情形除外[2] 资助限制与审议 - 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资助,对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审议要求[5] - 提供资助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提交股东会[9] 审议触发条件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9] - 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9]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需公告相关内容[11] - 未及时还款应披露情况及措施[13] 监督管理 - 财务部负责资助前风险调查[15] - 内审部每半年检查资助实施情况[15] 违规处理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严重的移交司法[17] 其他规定 - 制度按法律规定执行修订,“以上”含本数[19][21] - 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