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现任监事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解除职务[1] - 董事会成员将由7名增加至8名,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 公司章程修订 - 表述统一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3]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内容[3] - 删除原监事会内容,删除“监事”“监事会”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3] - 第一条修订后增加“职工”[3] - 第七条修订后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3] - 第八条修订后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 第九条修订后明确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后果及责任承担等内容[3] 股份相关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405万股,股本总额9405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4] - 已发行股份总数现为258,269,2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5]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 - 董事、监事等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6] - 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36]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37] 其他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5] - 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于2025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4]
越剑智能(60309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