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60309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 适用于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的议案[3] - 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通知中表明采用该制度[3] 董事选举相关 - 职工代表董事由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3] - 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法规及章程要求,独立董事有额外规定[5] - 表决前主持人应告知投票方式,董事会置备选票,秘书做解释[8] 投票计算与限制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9]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9] - 投票时选票数和候选董事人数有相应限制[10] 董事当选条件 - 董事当选需所得选票超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一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