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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00137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德冠新材德冠新材(SZ:001378)2025-08-15 18:17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材料,紧急情况除外[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专门会议[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4] 事项审议与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交董事会[7]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会议记录与意见 - 会议记录包含相关内容,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8] - 意见类型多样,需签字确认并报告董事会[9] 档案保存与费用承担 - 会议档案至少保存10年[9] - 公司保证会议召开,承担相关费用[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