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白(002687) - 乔治白独立董事制度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