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8729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公司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需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不定期会议[6]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不定期提前两日,特殊情况不限[6] - 会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7] 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需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8] 其他规定 - 会议可研究公司其他事项[8]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9] - 表决一人一票,过半数同意通过[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