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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鼎邦(8729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无锡鼎邦无锡鼎邦(BJ:872931)2025-08-15 18:33

会议审议 - 公司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6]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1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召集人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会议主持 - 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分别由半数以上董事、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1] - 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进行,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主持继续开会[21] 投票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5]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表决票视为弃权[25]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9] - 证券交易所可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1] - 中国证监会责令违规公司或责任人限期改正[31] - 北京证券交易所可对违规公司或人员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31] - 情节严重时中国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1]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