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公司聘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9]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13] 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9] 职务解除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披露理由[19]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21] - 辞职报告送达生效,比例不符时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2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8]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33]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4] - 提供履职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人协助[36]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7]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28] 会议相关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36]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津贴与赔偿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不得获其他利益[35]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赔偿[42] - 存在特定情形取消和收回事发当年津贴并披露[4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46]
雷神科技(8721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