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神科技(87219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雷神科技雷神科技(BJ:872190)2025-08-15 18:3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12]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重新论证可行性[16]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29]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内容[11] 特殊情形公告 - 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6]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现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结项时明确计划,使用需决议、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资金置换 - 自筹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6个月内置换[21] 用途变更 - 改变用途需决议、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变更由董事会决议[23][2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超200万或5%董事会审议,超500万且超10%股东会审议[26] 检查与核查 - 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8]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9] 责任承担 - 未按规定使用或擅自变更用途致损失,责任人担责[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