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修订《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15]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情形下公司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股东会审议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比照规定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11]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连续12个月累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4]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2][14] - 公司应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沟通渠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知情权、参与决策和监督权等[9]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10] -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6]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8] 股东会召开安排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27][2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公告[3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3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得变更[3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7] 股东会决议及其他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征集投票权[55] - 董事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5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64]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9]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0]
雷神科技(8721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