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投资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10] - 对外投资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11] 投资类型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持有时间不超一年)和长期投资(投资期限超一年)[6] - 公司对外投资类型包括独立兴办企业、合资合作、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6] 实施与管理 - 公司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投资部为主要执行部门[15] -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日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筹措资金等工作[15] - 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应先报送公司获批准后实施[12] - 短期投资由投资部门预选、编制计划,财务部门提供资金流量,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7] - 长期投资需经调研、初审、编制正式报告、董事长审议、批准实施等程序,合同需审核[20] - 对外长期投资批准后不得随意增加,如需增加需重新报请内部审议[21] 后续跟进 - 投资项目实施后,财务和投资部门跟进,发现对方违约应及时报告[23] - 控股子公司应在公司框架下规划,定期报送财务报表[23] 投资处理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26] 人员派遣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非控股公司应派人参与决策,组建控股公司应派董事和管理人员[29] 监督核算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全面记录核算,审计部门年末检查长短期投资[31]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也应执行[33] 责任追究 - 相关责任人员给公司造成投资损失,公司将视情况处分处罚,违规者承担刑事责任[35]
科创新材(8335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