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神科技(87219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雷神科技雷神科技(BJ:872190)2025-08-15 18:33

审计委员会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有会计专业人士[8]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10] 人员补选与职权 - 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未达前暂停职权[13] 职责与决策 - 负责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内部审计监督,多项职权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16]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第一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第二次在公布半年度报告两个月内[20]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22] 资料与保存 - 公司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28]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出席并表决,授权书最迟于表决前提交[29]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32]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7] 审计权利 - 委员可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44]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4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4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人员履职与问题处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31] - 决议实施中发现问题,相关人员不采纳意见,应向董事会汇报[37] 表决回避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41] 会议记录内容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