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神科技(8721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8]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9] - 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9]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 [11]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股份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在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身份信息[14] 变动报送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权益分派除外)公司应当日报送信息[15] 减持计划 - 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3个月内减持超1%应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计划[16] 结果公告 - 减持完毕或区间届满后及时报告并披露结果公告[16] 强制执行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增持计划 - 拟提前披露增持计划参照《监管指引第13号》第三章规定[18] 变动公告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公告[18] 数据要求 - 保证申报材料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18]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公司将上报并给予处分[20] 制度修订与施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2]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