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神科技(8721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雷神科技雷神科技(BJ:872190)2025-08-15 18:33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及时性要求为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7]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等[10]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和机构,持股5%以上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8][9] 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3] 暂缓与豁免 - 符合条件信息可暂缓披露,属国家秘密等情形可豁免披露[15] - 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15] 定期报告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9] - 送股或转增股本依据的中报或季报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19]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中报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季报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21]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等情形,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8]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8] - 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调整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业绩预告[28] 修正公告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需披露修正公告[30] 立即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34]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3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35]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应在审议时投反对或弃权票[26] - 定期报告编制由高管组织,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审议,董秘负责披露[38]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高人员应报告,董事长督促董秘披露临时报告[39]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秘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董秘披露[40] - 公司披露信息前需经部门核对、董秘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交易所审核[41]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证券部负责管理,董秘是主要负责人[43]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多项职责[44]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按时披露,配合信息披露[4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人员信息披露行为,处理违规问题[47]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4] 其他要求 - 董事、高管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和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8][49]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多类主体[54] - 披露年报等重大事项时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56][5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58]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证券部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59][60]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平等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60]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境内境外发行交易时,境外披露信息应同时在境内披露[60] - 公司应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存在错误等情况要求改正或发澄清公告[61][62] - 发现特定对象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62]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3] - 查阅信息披露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63] - 子公司应按时提交信息文件资料并配合证券部[64] - 子公司需在规定时间书面提供情况说明和数据[66] 违规处理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会被处分[68] - 子公司未及时准确报告致违规责任人会被处分[68] - 公司被公开谴责等需自查并处分责任人[68] - 证券部负责调查内幕信息泄露及交易事件[6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