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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600583) - 海油工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海油工程海油工程(SH:600583)2025-08-15 18:49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于2002年8月21日首次实施,历经2007年、2022年、2025年修订[3]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且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责任主体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12]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并处理违规问题[30]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32] -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人确保重大信息及时通报[33] 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13] - 招股说明书等应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加盖公司公章[13]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披露要求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上证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10] - 公司公告出现错误等应按上证所要求说明并公告[1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7][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22]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4]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9]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19]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子公司要求 - 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重大决议应在会议召开前5天内提交议题及说明性材料给董事会秘书[37] - 控股子公司应在每季度结束后7天内提交季度财务报表及说明[38] - 控股子公司应在每年上半年度结束后10天内提交半年度财务报表及说明[38] - 控股子公司应在每年年度结束后15天内提交年度财务报表及说明[3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具体执行人与上证所指定联络人[27] - 公司发布信息需经上证所审核通过后披露[34]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40] - 公司应将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并严格保密[45]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内部审计监督[50]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5] - 信息披露参与方接待投资者等时不得提供未曾发布的股价敏感资料[45] - 公司对各类媒体提供信息不得超出已公开披露信息范围[46]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不少于10年[48][49]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51] - 公司董事长等应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1][5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培训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