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批 - 单笔或当年累计贷款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以上(含40%)需股东会审议[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2] 股权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9]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9]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40]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1]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42] - 当选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4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4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5]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4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51] 其他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5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5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9]
海油工程(600583) - 海油工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