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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60073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北汽蓝谷北汽蓝谷(SH:600733)2025-08-15 18:49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董事等人员应至少在关联交易5个工作日前书面报告交易信息[12]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程序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程序并披露[16]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8]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9] 协议期限与额度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5]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4] 数据汇总 -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需在季度结束后10日内/半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汇总关联交易数据报公司财务管理部[26] 预计与审议 - 每年下半年,财务管理部牵头预计公司次年日常关联交易并按权限提交审议[33] 表决规则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36] 担保规定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0] - 公司因交易使被担保方成关联人,应就存续关联担保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董事会或股东会未通过关联担保事项,交易各方应提前终止担保[20]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特定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2] 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3] 办法说明 - 本办法“以上”含本数,“超过”“不足”不含本数[40]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执行[40] - 本办法与法律等冲突时以法律等为准[40] - 本办法涉及责任部门名称条款,部门名称变更自动调整[40] -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及修改[40]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