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数字(600850) -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7]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且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7] 披露事项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9]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10]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预告[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应披露财务数据[9] - 重大事件、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9][11]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高管编写草案[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后提交董事会[16] - 临时报告需董秘审查并报董事长[17] 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21] - 董秘负责协调组织披露事宜[21] - 经理层、子公司总经理应及时报告情况[23][24] 保存期限 - 董事、高管信息披露文件保存10年[28] 审计要求 - 年报财务报告需经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9] - 定期报告非标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9] 保密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未披露信息保密[31] - 沟通情况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1] 沟通接待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沟通和来访接待[32] - 设股东咨询专线并在定期报告公布[32] 违规处理 - 违规致披露问题追究当事人责任[35] - 失职致披露问题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5] 制度执行 - 制度与法规相悖按其执行并修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