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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面包(603866) - 重大内部信息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桃李面包桃李面包(SH:603866)2025-08-15 18:49

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报告义务人[3] - 重大交易部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需报告[10]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2]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达100万元以上需报告[14] - 重大债务未清偿或债权未获清偿金额达100万元以上需报告[14] - 可能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金额100万元以上需报告[14] - 主要资产报废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5] - 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一个月内变动幅度达50%以上需报告[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7] 报告流程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应及时通知董事长、董秘或证代并持续报告进程[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董事长和董秘[18]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秘,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20]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意见书、内部审批意见等[2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报告义务人签字(盖章)[25] 制度要求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23] - 总经理及高管应敦促各部门、分支机构、控参股公司收集上报重大信息[25] - 董事、高管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6] - 董秘应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及部门培训并通报信息披露制度[2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