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面包(603866)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年报审计报告, 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五条 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 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 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桃 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公 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