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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子公司管理制度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SH:605399)2025-08-15 18:48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持股未达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重大事项审批 - 年处置资产(报废、转让)达100万元以上事项需经相关审议批准[6] - 遭受单个金额达50万元重大损失需经相关审议批准[6] 预算与资产清查 - 子公司应编制年度预算,报母公司和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批准后按预算执行收支[10] - 子公司每年年底须对全部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12] 监督与考核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6] - 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主要经营指标经母公司预算审核,由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批准[20] 制度备案 - 子公司人事制度、薪酬制度须报母公司职能部门备案[20] 信息报送 - 子公司应及时提供可能对母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需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22] - 子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2] - 子公司应在月度、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向证券部提交经营情况总结[24] - 子公司发生可能对母公司投资权益产生影响的决策事项,应事先报告母公司,并在批准实施后报送相关资料[25] 部门职责 - 公司证券部对子公司报送材料进行完整备案[25] - 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日常财务和资金管理履行监督职责[25] -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子公司人事、薪酬制度履行监督职责[26]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子公司年度经营责任考核[26] - 公司总经理、财务部负责规划子公司销售业务和考核销售业绩[26] 激励与考核 - 子公司应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28] - 子公司按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执行[28] - 子公司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监高考核并上报公司,公司据此实施奖惩[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