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 制、管理、使用和废止,促进印章管理标准化、流程化,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等的印章管理,本制度有特别规定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没有特别规定 的,由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合同 专用章、各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第四条 公司印章的制发必须合法进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应经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印章由证券部提出申请,董事长审批后安排刻制。 第六条 公司公章的刻制由总经理决定,经总经理审批后安排刻制。其他印章由使 用部门提出申请,完成相关审批流程后,办理制作事宜。 第七条 公司指定部门应指派专人至印章刻制单位领取印章,并将新刻制印章移交 给印章刻制申请部门。 第八条 公司公章、财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