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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SH:605399)2025-08-15 18:4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五条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第六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者"小 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 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