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任期与任职 -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只可任董事[4] 人员聘任与职责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9]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职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务[9] 报告与会议 - 总经理需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等情况并保证真实[12] - 总经理和高管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 定期报告由财务部组织编制[15]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报送资产负债表等[16] - 总经理可定期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重大事宜并审定经营合同[18] - 特定情形下应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18] 绩效与薪酬 - 公司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20]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21] 细则相关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23] - 本细则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提意见,董事会批准[23] -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