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细则[2]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召集人与任期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职责与会议规则 - 职责是研究长期战略和重大决策并提建议[6] - 不定期召开,会前两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9] 细则试行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