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总 工程师1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会将解除其职 务,并立即聘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 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该聘任无效。 第七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