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 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 出相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