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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耐科装备耐科装备(SH:688419)2025-08-15 18: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 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耐科装 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 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 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 选董事。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