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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耐科装备耐科装备(SH:688419)2025-08-15 18: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 忠 ...